难听vs骗子?道德PK法律 白岩松:这是诽谤
此事不仅引起双方支持者撕逼,国际奥委会也站出来发声。发言人亚当斯说:“目前我们并没有收到任何投诉,因此现阶段不会展开调查。每个人有表达自己看法的自由,国际奥委会鼓励言论自由,也鼓励运动员尊重对手、尊重别人参与竞争的权利,这是奥林匹克的价值所在。”
在西方国家,言论自由就意味着一切。但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言论自由是表达主观感受和描述客观事实的自由,而不是扭曲客观事件的自由。正好,孙杨的日本国歌门在底线之上,而霍顿禁药骗子的指控则跨过了这条界线,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更进一步来说,主观感受与客观事实之间,有着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国歌门事件是指2014年亚运会上孙杨的一番言辞:“击败荻野公介的感觉不仅是爽,还是给中国人出了一口气,想在领奖台上听中国国歌,日本国歌听起来有些压抑。”这也是王思聪和他的支持者们最大的反驳利器“你不也干了吗?”。那么,孙杨的言论违背了言论自由吗?
人们在欣赏音乐的时候,是具有主观感受的。一个人觉得好听的歌曲,另一个人觉得难听十分常见,这就是一种主观感受。当然孙杨说出这句话的场合确实有些不妥,国歌也有一定的特殊性,但这依然处于言论自由的范围之内。
更何况,孙杨此后接受新华社媒体采访的时候也解释说:“之前我那么说,并不是说哪个国家不好,可能这中间有什么误会。”这番话不是正式道歉,但也表达了让步的态度。
如果说“我觉得周杰伦的歌曲不好听”,这就是主观感受,也是个人的观感和体会。而如果说“周杰伦就是个结巴!”,可就不大妥当了。这就涉及到对客观事物的定性判断了,很不幸,霍顿的言辞,正是对孙杨是否禁药骗子这一事件的定性判断。
2014年孙杨的禁药事件到底是怎么样的呢?那年5月17日,孙杨在全国游泳冠军赛期间尿检呈阳性,随后他放弃了B瓶检验,在2个月后的听证会上提交了相关证据,最终孙杨被判定误服禁药,遭到禁赛3个月的处罚,同时全国游泳冠军赛1500米冠军的头衔被取消,加上罚款5000元。
孙杨误服的药物名叫曲美他嗪,该成分存在于他日常服用的,改善心肌缺血症状的药物万爽力中,随后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发布的官方声明再次强调了孙杨是误服,他本人也在随后公开发声,“将深刻接受教训,刻苦训练,用实际行动和好成绩来回报支持、关心、爱护我的人。”
我们且不论孙杨是否误服,但是他已经因为服用这种药物受到并接受相应处罚,那么解禁后这件事情就应该揭过了。就如同一个人曾经因抓作弊被判0分并扣除学分,过后他努力学习,每次取得好成绩都被指责是作弊,这样是公平合理的吗?显然不是,他既然受到了处分,那么过后就要根据当时的情况来判断,而不是一直紧咬曾经的污点不松口。
所以,霍顿是用过去的事件来指责当下的孙杨是不合理的,而且是一种对事实的扭曲。尽管他解释说“我是这样说过,因为他药检确实曾呈阳性”,表示只是对药检呈现过阳性的人都有意见,可“赢过一个吃药的骗子”这种话,明眼人都知道是在指代当下的孙杨。在之后的200米自由泳预赛之后,孙杨被抽中尿检并顺利过关,决赛完美逆袭破世界纪录夺得金牌,这是对霍顿一次漂亮且堂堂正正的还击。
新晋网红白岩松对这件事是这么看的:“所以我觉得很重要的一点是,还真不能说霍顿是一个混蛋,因为这个非常有可能是对混蛋的侮辱,因为他触碰了底线、突破了底线,他涉嫌诽谤。”
最后来总结一下:孙杨觉得日本国歌不好听,是一种主观感受,并不触犯法律,就算说一千次蒙娜丽莎不好看,卢浮宫也无权抓人;而霍顿用过去的事实来指责当下的孙杨,则是一次对客观事实的判断,可能触犯了法律,就如同白岩松说的——他涉嫌诽谤,如果深究的话是可以正式起诉的。